银行保险小贷融资担保退金令下,央国企加速剥离金融资产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又一央企执行“退金令”。
继中国电信子公司挂牌转让小贷、保代、融担公司股权之后,中国保利子公司近日挂牌转让攀枝花农商行170.57万股股份、广州保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利小贷”)全部股份。
自从被市场称为“退金令”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发布以来,央国企加速剥离“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记者不完全统计获悉,已有十多家央企、国企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清旗下银行、保险、小贷、融资担保公司股权。
受访行业专家指出,央企、国企清退一些对主业贡献小的金融股权,有利于企业提升主业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降低金融风险外溢影响,预计后续或将有更多国资央企陆续进行调整,转让相关金融资产。
挂牌转让小贷、农商行股权
8月12日,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攀枝花农商行170.57万股股份转让信息,转让底价为232万元,该笔股权占该行总股本的0.1316%,股权持有人为中丝天成(攀枝花)丝绸有限公司(下称“攀枝花中丝天成”)。
据披露,攀枝花农商行实收资本129592.12万元,2023年资产总计3568441.78万元、负债总计3349381.62万元。转让方攀枝花中丝天成是攀枝花农商行的第十大股东,为国有控股企业,背后的股东正是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保利集团”)。
企查查显示,除攀枝花中丝天成外,目前攀枝花农商行股东里已没有保利集团或旗下其他公司。这也意味着此次攀枝花中丝天成转让攀枝花农商行股份完成后,中国保利方面将不再持有攀枝花农商行股份,将彻底退出该行股东行列。
不单单是退出攀枝花农商行,记者注意到,银行保险小贷融资担保退金令下,央国企加速剥离金融资产中国保利旗下的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保利南方”)、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保利控股”)数日前同时挂牌转让保利小贷全部2亿股股份,转让底价为28138.9万元。根据转让公告,保利小贷成立于2015年10月,当前注册资本为2亿元,由保利南方持有94%股份,保利控股持有6%股份。
财务方面,截至2023年底,保利小贷营业收入为8459万元,利润总额达2544万元,净利润为1890万元。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43616万元,负债总额为1553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8084万元。进入2024年,保利小贷的业绩急转直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保利小贷营业收入为3.86万元,利润总额为36.2万元,净利润降至28.92万元,资产总额缩减至28913万元,负债减少至800万元,所有者权益则微增至28113万元。
“保利此举或是其积极落实国资委对央企剥离非主业资产要求的体现。”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此次攀枝花中丝天成挂牌出清攀枝花农商行股权,保利南方、保利控股挂牌转让保利小贷全部2亿股股份,主要是受近期“退金令”等因素影响,央企加快剥离与主业经营关联不大的金融机构股权。
加速剥离金融资产
事实上,2020年出台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就拉开了央国企退出金融、地产等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序幕。2023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国有企业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严控非主业投资。
《暂行办法》同时提出,除战略性持有或培育期的参股股权外,国有企业应当退出5年以上未分红、长期亏损、非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参股股权,退出与国有企业职责定位严重不符且不具备竞争优势、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参股投资。
今年5月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发布。在该规定中,要求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该要求也被市场人士称为“退金令”。
随后,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加快退出参股金融企业的步伐。记者不完全统计获悉,已有十多家央企、国企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清旗下银行、保险、小贷、融资担保公司股权。比如,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旗下青岛鸿瑞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挂牌转让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1050万股股份;中国南方电网旗下广西鑫盟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桂林银行8279.12万股股份。
在“退金令”出台后,一个月内就有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险企股权被挂牌转让。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近期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重庆众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41.1765%股权、甜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和天津天翼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记者表示,国资央企在“退金令”后持续出清小型金融机构股权,主要还是为了响应监管精神,整合与优化旗下泛金融业务,将精力与资源聚焦在更重要的主业方面。
“预计后续或将有更多国资央企陆续进行调整,转让相关金融资产。”王蓬博认为,央企、国企清退一些对主业贡献小的金融股权,有利于企业提升主业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降低金融风险外溢影响。